咨询热线

0539-7206991
检测服务

1、业务介绍

1.1空气和废气检测:可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臭氧、颗粒物(PM2.5、PM10)、总悬浮颗粒物(TSP)、氮氧化物(NOx)、重金属及有机物等项目开展检测服务。可对锅炉、火电厂、垃圾焚烧、焦化、钢铁、建材、玻璃、化工等行业的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臭气、挥发性有机物、重金属等项目开展检验检测服务。

1.2工业废水检测:可对流域、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、城镇污水处理厂、钢铁、磷肥、合成氨、羽绒、硝酸、淀粉、纺织染整、肉类加工、制革及毛皮加工、制浆造纸、油墨、提取类制药、混装制剂类制药、合成树脂、无机化学等行业的废水中常规项目、重金属项目、有机物项目开展检验检测服务。

1.3水质检测:可对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、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开展全分析检测服务;对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06)做除2虫外的分析检测服务。

1.4土壤和污泥、农用地检测:可对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、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/T 15618-2018)中的基本项目(全)和其他项目(部分)开展检测服务;对污水处理厂污泥中的重金属、有机物开展检测服务;绿化种植土壤和农产品产地环境开展检测服务。

1.5噪声检测:可对社会生活环境噪声、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、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、铁路边界噪声、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等开展检测服务。

1.6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检测:可按照《危险废物浸出毒性要求》(GB 5085.3-2007)、《危险废物毒性物质含量要求》(GB 5085.6-2007)、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要求》(GB 18598-2019)、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484-2020)等标准对危险废弃物、污泥等开展检测服务。

1.7环境质量现状检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规定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检测,编制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。

1.8油气回收检测:根据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0952-2020)、《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0950-2020)、《储油库、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》对加油站、储油库做油气三级回收检测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服务。

1、服务类型

00副本.png



Copyright ©2020 山东天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 备案号:鲁ICP备20013530号-1
本站图片及字体部分来源于网络,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告知并提供出处,本站将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技术支持:智顺科技